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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八条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 2018-10-25      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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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专案侦办、协同整治、机制完善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破案44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4人,另案移送起诉34人,缴获各类枪支8支,子弹1000余发,冻结、查封涉黑资产450余万元);在侦有涉黑犯罪指向的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扣冻结各类资产总价值8000余万元);移送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在侦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1)以最高的规格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公安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兼任主任、刑侦部门“一把手”任副主任的“扫黑办”。市局党委先后7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2)以最快的速度开展线索摸排。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在1月25日就召开了有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及法、检、公、司等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全市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广泛张贴“两高”“两部”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启动线索摸排、收集工作。截止10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摸排、接收涉黑恶线索610条。(3)以最实的制度规范线索核查。出台了《线索排查核查工作实施办法》、《派出所滚动排查涉黑恶线索制度》、《涉黑恶警情分析专班研判制度》等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并按要求录入工作平台流转。严格落实分级核查、“四个一”核查要求和“三长”负责制度。截至10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已核查线索458条。核查完毕的线索中,有涉黑指向的4条(合并后计算),有涉恶指向的82条,有其他违法犯罪指向的161条。向市县(区)两级纪监委移交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6条。(4)以最优的条件保障专案办理。市局遴选1人、借调2人充实到扫黑办,安排了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0万元。支队将大要案件侦查大队与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整合,目前,扫黑除恶民警数达到8人,利州、旺苍两地成立了扫黑除恶中队,其余分、县局组建了扫黑除恶专班。市局组织侦办重大黑恶案件时实行统一用警。省市挂牌案件一律由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挂帅。(5)以最细的措施保证办案质量。开展了2期集中培训,组织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办理具体案件时,抽调相关警种和分、县局年轻民警跟班作业,从战前动员、组织抓捕到调查取证、审讯深挖,先培训后作业,现场解决法律适用、审讯、证据组织等具体问题。市局“扫黑除恶执法服务队”提前介入全市涉黑恶专案,从案件性质、取证方向、程序规定等方面把关指导,确保了办理质量。(6)以最强的力度开展综合整治。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各级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对车站码头、农贸集市、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进行综合整治。针对黑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一些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借高利贷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行业提出开展赌博专项治理等意见建议,并协同开展专项整治。市局与市纪监委联合办理的“6.29”专案,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其中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行政拘留13人,破获刑事案件16起,缴获赌资13万元,查处参与赌博公职人员50余人。(7)以最新的机制规范相关工作。与市纪委、市监察委联合印发了《涉黑恶线索双向移交反馈制度》,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检察机关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线索移交反馈、检察机关介入案侦相关工作。(8)以最严的纪律推进专项斗争。要求参战干警严守工作秘密,严禁泄漏举报人信息,严防跑风漏气、通风报信;斗争中要站稳立场,经得起诱惑和考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敢于刀刃向内,凡发现有民警失职渎职、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理,绝不袒护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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