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落实监测人员。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准备工作的通知》,建立县级领导、乡镇长、国土所长、村社干部、监测人、受威胁户六级责任体系,落实监测人193名。⑵做好汛前准备。全面完成地灾隐患排查核查,通过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等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积极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在每个隐患点位开展1场培训1次演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193场,应急疏散演练192场,参加培训演练人员2000余名。⑶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了6个安全工作督导组,对地灾工作进行为期1个月的督导,确保5月前全面完成汛期地灾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