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财政奖补。引进加工企业,落实土地、税费等10余项优惠政策,对购买机械设备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收储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成立收储点的给予每年每亩300元用地租金补助。现已引进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1家,年产能达6万吨。
二是实施集中收储。在沙河、中子等片区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5个,每吨收购价格不低于100元。鼓励偏远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上门收购、统一回收转运,并给予每吨300元补贴。现已建成收储点1个,预计其余4个站点年底建成。
三是积极鼓励消化。积极协调下游配套企业,出台相应财政政策,实现加工、使用就近配套,助推加工企业与燃料使用企业签订意向协议,对采购使用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企业,按每吨100元给予补贴。现预计年消耗秸秆10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