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三大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责体系的通知》,明确应急管理与林业、水利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标准和流程,坚决做到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2)严执法。采取“带着媒体查”和“聘请专家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安全和在建工地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21次,实施行政处罚26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0条。(3)强处置。针对我市暴雨黄色预警升级为暴雨橙色预警的情况,各镇及重点部门全体干部立即到岗到位,深入各企业和重点隐患点排查隐患、转移群众。截至目前,出动应急救援队伍3386人次,大型机械177台次、车辆1121台次,紧急转移安置2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