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谌利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详情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谌利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4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
打印

广府函〔2020〕34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谌利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谌利民任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明海任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

沈兴娜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