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同意对外公开
广商函〔2020〕114号
广元市商务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七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陈太容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子垃圾回收与处理的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供销社、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国家、省暂未在我市规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我省现有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什邡大爱感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4家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
(二)目前我市分别在经开区、利州区、朝天区、昭化区、剑阁县设立了161座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居家馆,市民可将电子垃圾运到居家馆进行交易,对可利用部分进行处理后再利用,不可利用的有害物单独收集,暂存后转运至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我市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情况调研,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完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规范化处理机制。积极引进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加工企业,统一电子垃圾回收渠道,逐步形成有效的监管废弃电器电子垃圾产品回收处理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对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清理整顿,联动市区,严厉查处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三)加大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处理等工作的宣教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废旧电子电器的危害性和规范处置的重要性,广泛告知规范的回收方式和渠道。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和处理工作。
此复。
广元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