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21〕15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府办发〔2017〕142号)同时废止。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灾害分级
2 主要任务
2.1 转移安置人员
2.2 组织灭火行动
2.3 保护重要目标
2.4 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
3.3 扑救指挥
3.4 专家组
4 处置力量
4.1 力量编成
4.2 力量调动
5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 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5.2 预警
5.3 火灾动态监测
5.4 火场预测预警
5.5 信息报告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6.2 响应措施
6.3 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7 综合保障
7.1 输送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资金保障
8 后期处置
8.l 火灾评估
8.2 火因火案查处
8.3 约谈整改
8.4 责任追究
8.5 工作总结
8.6 表扬奖励
9 附则
9.1 预案演练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9.4 预案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广元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广府函〔2019〕67号),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应急航空救援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 主要任务
2.1 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 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组成。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广元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联系应急、林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