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发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广元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深刻认识理解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真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坚决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三)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述职,确保“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和盲区。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各县区、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二是优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安全生产综合目标、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工作等考核事项,适时开展常规和专项督查。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重点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四是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公开调查报告,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强化事故灾难统计直报工作,提升统计质量。
(四)进一步抓好行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切实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初期森林火警火灾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二是抓好车辆交通安全。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车辆交通安全。三是抓好防汛度汛安全。全面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摸清灾害隐患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各类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严格应急值守,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四是抓好涉林景区(点)安全。重点抓好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安全生产,加大对所有涉林景区(点)游乐设施、旅游船只和救生衣配备等安全设施的管理。五是抓好消防安全。开展辖区内办公、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营业场所内的消防安全专项整顿行动,抓好消防设施、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六是抓好危化品安全。强化对林业生产环节中易燃易爆、易腐蚀、易制毒等危化品、压力容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七是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林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严防食物中毒,确保无中毒事件发生。八是抓好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活动,“两会”、“五一”、汛期,“十一”、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安全工作,加强重点景区(点)、林区的巡护力度,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人员密集区段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九是抓好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十是抓好林业行业“涉粉涉爆”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照《广元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2个专题、4个整治专项,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及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改和重点措施落实要紧盯不放、责任到人,要督导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通过集中督促整治,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按时间节点做好宣传、保障、质检和成果审核、上报等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工作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广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治理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保持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坚决纠正违规违章现象,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活动,“两会”、“五一”、汛期、“十一”、岁末年初等节假日的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方案、有措施、有重点、有落实、有效果,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坚持领导到岗带班,职工24小时值守制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按照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二是加强各单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等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演练。三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切实做好主汛期自然灾害、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培训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