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学习赋能。汇编、印发《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府采购业务知识问答》等政策读本300余本,通过“苍溪财政周讯”等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法规答题专栏5期。组织驻苍代理机构、苍溪籍评审专家、各乡镇负责人和会计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4次。⑵规范管理。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归口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8个方面进行约束。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预算管理至资金支付全流程电子化监管。建立“阳光采购”运行机制,规范采购合同备案、项目需求论证等各个环节,截至目前,依法公开发布各类采购信息3559条。⑶执法监督。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检查和妨碍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2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