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宣传培训。组织税务干部、部分纳税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实地走访,发放耕地占用税相关资料280余份。开办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座谈会,培训纳税人申报耕地占用税、完成实名采集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在线交流沟通,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2)强化税种管理。坚持 “先税后证”原则,对前期已经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纳税人,认真核实并建立相关台账,对应缴税的纳税人进行追征,对正在办理或今后办理的纳税人村建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防止了耕地占用税滞纳和流失。
(3)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与国土、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交换信息,提升信息传递有效性,全面掌握农用地转用批准情况、项目用地情况和耕地占用税纳税情况,协调解决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过程中信息共享难、征收管理难等“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