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预警。结合“八五普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区入户宣传普及燃气领域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广非居民用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市民群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今年以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用气培训辅导6次。⑵联动检查。城管、住建、天然气、县(区)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成立工作小组,重点排查住宅小区、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宾馆等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10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336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督促业主单位整改问题325个。⑶严格执法。制发《全市燃气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液化石油气、无照经营、擅自侵占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擅自拆改燃气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10起,约谈燃气企业10家,取缔违规销售燃气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