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阵地建设。整合基层司法所,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43个,积极打造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试点1个、市级6个,畅通视频会见渠道,建立远程视频会见平台23个。依托“互联网+”,搭建网络电视宣传等平台,建立远程视频调解平台、音乐调解室,建立“五级”会议等系统,实现司法所业务、数据网上同步办理。⑵优化便民服务。按照减材料、减流程要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七条”措施。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加强县公证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容缺办理公证26次、法律援助申请31次。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依托“四川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绿色通道”346次,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⑶深化队伍配置。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全覆盖配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257个。整合驻村帮扶、法律顾问等人员力量,建成23支法治宣传小分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以网格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通过传帮带作用,培养法律明白人25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