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完善《苍溪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苍溪县领导干部土地违法违规问责制度》和《苍溪县乡镇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实行“考核+审计+问责”一体化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⑵巡查发现机制。义务监督员每周对辖区至少全覆盖巡查1次、自然资源管理员开展日常巡查、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不定期抽查。⑶队伍管理机制。全县聘用各村(社区)主任担任义务监督员454名,明确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奖惩办法,构建“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