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持续提升企业水电气信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法〔2021〕17号)和《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从即日起,对办理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水电气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外线工程,可不再单独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只占用不挖掘城市道路的,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