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年内已完成2个批次(项目)报征土地审批,面积93.9495亩,占用耕地面积23.991亩,补充耕地面积23.991亩,确保占补平衡。⑵执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最新要求,强力推进耕地整改恢复,聚各镇、各部门合力、协同推进,压实责任,一天一调度,今年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任务为2887亩,目前已通过审查5283亩,超额(82.9%)完成任务,完成率居全市第一。⑶强化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及各项管理要求,推动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已完成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17宗面积4.5598公顷,有效保障肉牛等畜禽养殖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