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机制。根据《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将青川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调整为青川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参公编制11名,下设5个执法中队,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案卷管理、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10余项,稳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能力。
二、提升能力。采取“以老带新”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帮带业务骨干工作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带领新入职执法人员“一对一”实地检查企业作业现场设备运行检修、人员实际操作情况等,实行“手把手、全程跟踪”式帮带,既能为企业生产全链条环节“把脉会诊”,又能锻炼队员应急管理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开展岁末年初检查企业25家,排查隐患98处,整改82处,整改率达84%。
三、联合执法。制定《青川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综合监管等职责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同时,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用工人数、安全风险等因素分级分类明确重点监管企业56家,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