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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发布时间: 2023-04-12      来源: 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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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3月1日,旺苍县东河镇刘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的自留地中焚烧荒草。3月1日,剑阁县白龙镇张某抽烟点燃砍地岩留下的桤木和黄荆引发火情。3月1日,昭化区卫子镇袁某在房后焚烧田埂杂草引发荒地火情。3月3日,朝天区李家镇张某在房后焚烧地坎引燃荒地杂草。3月13日,苍溪县永宁镇欧某上坟引发荒田起火。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广元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之相关规定,有关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依法对当事人作出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三十条措施》,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从严管控野外火源,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和巡查巡护密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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