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责任人。落实防汛“十二包保”责任制,按照行政、技术、巡查、转移4类,针对县内水利工程、重点乡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等区域,落实防汛责任人1197人,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响应。(2)织密“安全网”。派出67支排查队伍,重点排查水库、水电站、沿河涉水工程、山洪地质灾害点等,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销号。(3)充实物资库。按照重点堤段、险工险段、重要场镇抢险物资就近储存原则,在普安镇设立应急物资仓库1个,在下寺、白龙等4个乡镇和29个小(一)型水库设立物资储备点33个,充足准备砂石、彩条布、编织袋、应急照明等10余种防汛物资,确保汛期防汛物资补给充足、随调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