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监控。紧密结合辖区发案情况和治安形势实际,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场所、单位安装监控探头,并通过互联网系统实现社会视频资源和公安机关互享,确保监控无盲区、无死角。同时对公安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辖区社会面监控、天网监控和重点单位内部监控接入公安资源平台,提升作战效能。
(2)互联网+宣传。围绕社会热点、时节因素、多发警情与案情等开展精细化研判,并以此作为风向标,同时依据“群众需要什么补什么”原则研究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为群众订制时效防范宣传。同时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社会热点等推送图文、视频消息,传递警务资讯,全面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度。
(3)互联网+数据。探索实践“互联网+数据”资源整合机制,通过与通信、银行、文化信息产业等部门合作,对涉网犯罪信息开展快速核查、反馈、冻结。此外,对执法办案中涉及的重点信息及时采集并核查,对关键证据及时调查收集分析,在源头上实施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有效监管,减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