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从司法、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6个县级部门抽调20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6个行业调解委员会,涵盖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资保障等15个重点领域,基本实现矛盾纠纷易发频发领域全覆盖。依托原有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5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人民调解员和镇、村干部成立了28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
(2)强化队伍建设,汇聚调解力量。聚焦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在通过选举产生的1500余名人民调解员基础上,按照“专业+经验”模式,定期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休老干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五类群体中,选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人民调解“智囊团”,直接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截至目前,人民调解“智囊团”已达58人,今年直接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51起。同时,由乡镇司法所、综治办和村(社区)“两委”组建人民调解“智囊团”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查阅工作台账、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每半年对人民调解“智囊团”成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成员予以清退。今年以来,通过综合考核清退“不合格”调解员2名,切实保障了“智囊团”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强化业务建设,提升能力水平。针对人民调解员普遍具有较为丰富的生活经验,但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学习的实际情况,通过“理论+实践”“行业+专业”等培训模式,依托农民夜校、坝坝会、专题讲座等载体,每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集中培训,通过邀请专业律师、优秀调解员采取讲座授课、案例分享、座谈交流等方式着重加强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调解经验与调解技巧分享交流,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通过旁听复杂纠纷案例、开展“模拟调解”等实践活动,全方位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今年以来,共组织750余名人民调解员旁听复杂纠纷调解31场次;开展调解员业务集中培训20余场次,培训调解员1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