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画好督考“一张图”。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构建层级化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一案六制”“三级三访”“一查一督”机制,实施捆绑包保制度,推动公安主业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公安工作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连续10年排名全省前十,14年无“民转刑”命案发生,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县区”。(2)全员行动“一股劲”。将满意度测评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积极发动群众“参评”、开展内部 “助评”、回访力争“好评”,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助推社会化评价工作走深走实。累计开展电话访问5000人次,问卷调查2万余人次,回访1500余人,年度各类回访满意率均达98%以上。(3)争创满意“一条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大力实施民意警务、主动型预防警务和赋能型数据警务,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常态化治理涉企执法问题,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