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低保有力保障。结合全县城市低保救助管理现状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工作机制,启动城市低保分类分档救助管理工作。目前,城市低保分类分档管理工作前期调研已结束,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631.8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0508户2623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89.45万元;城市低保4793户838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42.4万元。(2)特困供养有序推进。按照省市相关要求,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供养资金管理使用,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保障对象2145人(城市特困162人、农村特困1983人),其中集中供养578人,分散供养1567人。截至6月底,累计发放供养救助资金923.859万元。(3)流浪人员有效救助。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宣传,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提升对象识别和寻亲返乡及安置手段,实现应救尽救。截至6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及遇困人员30名,帮助8名对象实现寻亲返乡回归家庭,护送4名走失未成年人回家,7名患病对象得到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