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林函〔2024〕293号
广元市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林区重点工程
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广元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市国有林场、市鸳鸯池国有林保护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林检函〔2021〕1246号)要求,为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严厉打击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行为,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林区重点工程检疫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采伐疫木除治。剑阁县和朝天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项目施工作业单位和采伐人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川林检函〔2021〕1246号文件等有关要求,对因征占用林地或工程施工采伐的松树要按疫木除害要求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严禁长期堆放在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购买、加工、使用未经辖区内林业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松木及其制品。
二、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各地要及时跟踪掌握林区工程使用松木材及木质包装材料的情况,把好调入调出检疫关口。疫区要严格管控项目实施区内采伐的松木,做好采伐、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建立各环节台账,做到有迹可循,严防疫木流失。对林区工程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出现的不明原因枯死松树,各地要加大取样检测力度,准确排查枯死原因,并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及时开展清理。
三、严格开展检疫执法。各地要深入涉木企业、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认真排查是否存在违法采伐、运输、经营、加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违反林业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加强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工作,严防疫情人为传入林区。重点预防区要指导做好林区工程建设采伐松木的产地检疫服务工作,对调出县域松木要严格实施检疫,依法依规审批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确保林木安全合法流通,严防林木违规调运。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形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和植物检疫政策法规,提升公众生物安全意识。加强对征占用林地业主、林木采伐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电力和通讯公司等主要涉木单位的宣传,督促引导其严格遵守行业法规、守法经营,提高企业、个人接受检疫的自觉性。
广元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