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宣贯培训。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医疗器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业务培训,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目前,已培训全区60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落实分级监管。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要求,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明确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职责、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等,全覆盖综合评定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确定二级监管企业45家、一级监管企业555家。(3)推进专项整治。开展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医美机构联合专项检查,聚焦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器械、网络销售等领域,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为切入点,建立网络销售台账,督促开展线上线下双检查。截至目前,检查经营销售单位10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