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类压力容器、安全设施检验检定制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齐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2)隐患排查整治。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过常态化督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10家燃气经营企业和14处生产场所,每月开展1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目前,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2处,已整治4处。(3)设施安全使用。做好燃气用户自闭阀门安装、不锈钢波纹软管更换等安全用气宣传,全力保障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非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效提升用户端安全防范能力。目前,已改造燃气用户4.5万余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79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