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刘向阳网友,你好!感谢关注发改工作!就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广元市延长阶段性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按照省发改委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38号)执行,我市7月1日进行了文件转下发。具体文件您可登陆广元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下载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广发改〔2020〕253号),具体链接为:http://drc.cngy.gov.cn/new/show/20200703155603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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