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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靖宇 王 写信时间 2021-08-11
回复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回复时间 2021-08-16
联系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 联系电话 186****4248
信件主题 关于托育机构专项补贴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本市某托育机构负责人,一直了解到,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和家庭代养成本的问题,国家大力支持民间机构增加托位,开设有托育机构专项补贴政策请问托育机构专项补贴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呢,具体负责人是谁呢。怎么联系呢。
回复内容 王靖宇同志:您好,现就您于2021年8月12日在“主任信箱”中反映“关于托育机构专项补贴”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5号)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文件精神,项目遴选要求为“(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服务课堂等。支持办公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为宜”。资金安排为“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若您负责的托育机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请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市卫健委进行专项补贴申报前的业务审查工作。感谢您对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心关注,若对回复中还有不清楚、不满意之处,请拨打电话0839-3261860咨询。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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