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
陈强 |
写信时间 |
2022-04-07 |
回复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回复时间 |
2022-04-13 |
联系地址 |
广元市老城城南时代广场 |
联系电话 |
189****0444 |
信件主题 |
老城城南时代广场商铺物业费从3元涨到了5元,有通过相关审批吗? |
信件内容 |
老城城南时代广场的商铺物业费从3元涨到了5元,价格上调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但时代广场没有业主委员会,那价格上涨应该是要你们备案审批吧?我想问下他们是通过了审批,还是自己涨的。因为附近其他几个小区价格都没有上涨,就时代广场商铺物业费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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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陈强先生:您好! 您关于《老城城南时代广场商铺物业费从3元涨到了5元,有通过相关审批吗? 》的咨询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对未列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商铺物业费没有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调节价,政府不对服务标准进行审批。因此您咨询的老城城南时代广场商铺物业费无需政府审批,物业服务费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标准调整应按照《广元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建议其他物业服务管理相关问题咨询该部门。2022年4月13日上午11:15分,用0839-3263310对咨询人陈先生进行了电话回复,通话时长5分钟。感谢您对广元收费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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