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委牵头起草的《广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市政府于12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大领域35项改革任务。提出了到2020年,力争将广元建成西部绿色低碳发展的样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模范区、制度机制创新的实验区。《方案》的出台将为我市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和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广元市发展改革委低碳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