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元市利州区等18个县(市、区)纳入四川省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试点范围。
通知要求,要加快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合理选择建设模式,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探索运营经费合理分担机制,2018年12月底前各试点县要实现列入示范工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行。省级相关部门年初将预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年底对通过验收的示范村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年初预分配奖补资金予以调整。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