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提高本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公开的信息为非涉密信息,是指本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条例》的规定,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如下: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委领导
经济运行:运行分析
发展规划:国家省规划、市级规划
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建设
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
低碳广元: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政策法规:发改系统文件、政策规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行政权力
价格动态:价格动态、热点价格
价格管理:价格工作、收费管理
广元粮食
机关党建:机关建设、挂包帮
县区动态
解读回应
专题调研:专题调研、调研文摘、简介讯息
办事指南:审批审核备案事项、下载专区、常用工具
广元项目储备库
专题栏目
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主要通过“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便民资料、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同时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国投大厦24楼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drc.cngy.gov.cn
广元市人民政府网址:www.muncard.com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点:广元市万缘新区国投大厦24楼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9-3260185
传真:0839-3263104
通信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国投大厦24楼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编码:628017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目前,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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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