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近日就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准确把握秋粮收购形势,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形势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等现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尽早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仓容和运力等保障措施,指导各类收购主体提前做好收粮场地、器材工具、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确保秋粮收购起好步、开好局。
二是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大力气抓好市场化收购。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主体入市收购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加快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
三是严格落实预案规定,认真组织政策性收购。要求中储粮集团公司切实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把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抓好组织实施,发挥托底作用,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必要时地方政府可采取临储等措施,抓好不达标粮食收购。
四是紧贴售粮农民需要,着力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各地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强化各项服务措施,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明白粮”、“舒心粮”。
五是强化收购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要求各地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良好秩序。
六是做好政策宣传,有效引导预期。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和解读收购政策,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供求等信息,引导舆论客观、真实反映市场情况,帮助农民有序售粮、适时售粮、理性售粮。
七是严明责任严格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粮食收购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职尽责,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