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1-10 分享: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委内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守住项目审核环节安全红线

实行审批、核准制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要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优化工程选址方案,避免风险敏感区域;组织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要对涉及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价,提出应对方案,形成安全篇章;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有关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综合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应从项目是否符合行业规划、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方面提出安全风险意见。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要重点评估审查安全篇章,查验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综合分析报告;核定项目安全措施等内容涉及投资,体现合理造价要求;结合咨询评估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审批、核准项目,项目批复文件中须明确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进行备案时,备案机关应从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进行审查,通过在线平台提示项目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有关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综合分析报告,项目备案信息同步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牢牢守住项目初设环节安全红线

项目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项目单位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依法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负责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明确意见;概算评审时,要审核项目安全设施等相关费用,满足各单项工程安全费用要求;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中须明确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三、牢牢守住项目监管环节安全红线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安全管理要求等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作用和市级有关部门专业优势,认真履行本地区、本行业项目安全监管职责。投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整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行业监管力量,实现协同监管,严格监督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投资建设行为。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委内有关科室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因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有新变化或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通知制定本领域内办法措施。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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