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委内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执行投资管理规定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广元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广元市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工作方案》《广元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发挥项目投资主管部门统筹指导职责,坚持规范审批与优化服务并重,切实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严格规范投资审批活动
按要求加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力度,将用地和规划选址、节能、节水、环保等要求落实到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项目决策程序,把好项目“准入关”,重点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与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防范“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违规政府投资项目盲目上马。
三、简化政府投资审批事项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行动计划,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明确的项目,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确定的项目,不再批复项目建议书。技术简单、点多面广、单个项目小且总投资在500万以下的项目,可用实施方案代替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控制价备案。
三、持续优化投资审批程序
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严格项目代码制度,坚决杜绝“线下审批”。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定期更新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加强对各行业部门的工作指导,持续加大告知承诺制推广力度。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方案)审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切实加强投资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定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一并对项目招标内容进行核准,并做好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申报、评估、征求意见、会签、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依法行政。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