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全省对各地一季度项目投资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后予以资金激励,全市共计获得省激励资金2800万元。
评分5项指标分别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安工程投资、建筑业总产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基金支付率和省重点项目入统年度投资完成率。具体来看,市本级获激励资金2000万元,利州区、旺苍县分别获得激励资金300万元,青川县获得激励资金2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已于7月13日下达激励资金投资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励资金用于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形成更多投资量实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