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6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委党组反馈巡察意见,11月16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党支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新制定《发文办理制度(试行)》《投资咨询评估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15项,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13项。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县区、市级部门跟踪督促、现场指导9次,开展季度经济运行、重大项目、专项债项目等专项督查5次;党组听取整改情况汇报2次,党组书记督促检查整改工作3次,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度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第一议题”。二是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7次。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9次,坚持领学制、集中研讨交流,及时汇集归档发言提纲。
(2)针对“学习安排落实不够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不够”问题。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照市委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及时增学相关内容。三是制定单次学习方案,购买指定学习书籍、汇编学习资料,督促提醒中心组成员及时撰写发言提纲。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完善相关责任人材料,党组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落实分管领导+科室+支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形势分析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所有挂网信息做到不审核不上网。四是修订《市发展改革委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健全网络舆情反应机制,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有欠缺”问题。
(4)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年度工作安排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周监测、月调度、季盘点”机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度,深入开展增量因素、弱项短板的分析和走势预测。二是严格落实拼经济比发展奖惩十条措施,按季度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排名后2位的县区进行约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季度经济运行综合督查、重大项目督查3次。四是开展项目投资集中攻坚行动,挂图作战、跟踪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每半月通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5)针对“个别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推进滞后”问题。一是督促相关责任人再次进行深刻反思,引以为鉴。二是坚持价格形势分析会商制度,提升价格预警前瞻性和准确性,对180个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三是印发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重点任务,完善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抓好粮油、蔬菜、肉、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储备、调运,督促商务部门落实市级政府冻猪肉常规储备350吨。
3.关于“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6)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印发《广元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判制度和专班运行机制,建立市县联动机制。二是坚持考评制度,召开调度会6次,完成流动红旗考评并通报3期。三是建立“四新一盘活”项目清单,按月通报,1-11月累计新洽谈、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项目730个、529个、727个、695个、盘活困难问题项目(企业)52个。四是开展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调查研究,编制苍溪、剑阁等5个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完成审批备案。
(7)针对“统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结果分析,查找差距,指导县区补齐短板,全力争创全省先进县。二是加强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指导有关县区做好申报准备,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范围。三是加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运行监测,召开专题会议解读监测办法,指导各县区监测数据报送、预警分析。
4.关于“抓项目促投资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8)针对“项目管理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问题。一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的通知》,健全专项债券项目联动协调机制。二是制定项目审查标准模板、项目审查决策体系,明确项目审查要件要点等,规范了项目会商会的流程及标准。三是持续收集省市重点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债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梳理186个问题项目,整改问题项目171个。四是研制《广元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形成了2022年度实施监测分析报告,中期评估报告;配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形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结评估报告。
(9)针对“重大项目储备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研制《广元市项目储备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储备项目入库范围标准,加强储备项目前期推进和动态管理。二是按照年初下达储备目标任务,将拟向上申报争取的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纳入储备项目调度内容并严格考核。三是编列全市“五个一批”重点推进项目名单,常态化储备项目总投资保持在1.3万亿元以上。四是严格按季度考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率、储备项目开工入统转化率指标,考评结果纳入项目投资“拉练评比”结果。五是修订《全市项目投资“拉练评比”考评细则》,并明确以项目投资统计入库为考核标准。
(10)针对“项目推进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全市专项债券项目开展现场督查,针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开展督查“回头看”2次,督促项目加快推进。二是强化项目建设调度,化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三江新区10个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推动应开工未开工项目开工3个。三是加强中省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争取资金84.01亿元。四是按月监测调度项目推进进度,对滞后项目采取月度通报、发“点球”提醒预警督促加快实施。五是配合财政部门加强专项债项目调度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六是推动利州区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投资项目工程加快建设。
(11)针对“项目招投标领域还存在不足”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1-11月全市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标标段528个,占全部标段数比例为96.88%。二是开展跨省市远程异地评标标段223个,占电子标段数的42.23%。三是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5.关于“抓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有短板弱项”问题。
(12)针对“粮食安全底线思维树得不牢,牵头抓总粮食安全的部门职能发挥不够,重资金争取,轻粮食生产、耕地保护等基础工作”问题。一是完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安排部署粮食收购工作,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油规模达到17.68万吨。三是督促县区加快建设县级粮油质量监测站,剑阁县、苍溪县、旺苍县已落实机构编制、经费、部分技术人员。四是持续推动32万吨标准粮仓建设,全面完成22个政府储备粮库区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实现与国省粮油监管平台对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获全省“优秀”等次。
(13)针对“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全面修订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出入库和安全管理等制度,推动制定库管、调拨、统计员岗位职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库房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形成不定期抽查制度落实台账的管理机制。
6.关于“创新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
(14)针对“创新发展动能培育动力不足”问题。一是指导广元经开区铝基新材料技术创新,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创建广元市铝基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是梳理总结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广元市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自评估报告》。三是承办四川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交流现场会,召开市碳达峰碳中和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首届生态文明天府论坛在剑阁县举办。四是印发《广元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单位名单(第一批)》,推选示范单位15个,树立样本、打造标杆。四县三区完成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五是不断总结提炼宣传,国家推长办《工作简报》印发《四川省广元市多元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我市工作经验被国、省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15)针对“创新项目指导管理乏力”问题。一是对照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评价内容,及时梳理广元经开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短板。二是深入开发区开展高质量发展和项目投资实地调研,着力解决项目谋划不系统、储备不足,能源电力设备配套不足等问题困难。三是督促指导经开区开展双创基地问题整改。四是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对接,请求给予工作指导。
7.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还有差距”问题。
(16)针对“服务市场主体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装更换经开区宏天电子产业园供电线路10千伏白园北一线全线相关设备和该线路下相关客户隐患设备;完成10千伏白园南二线延伸工程建设。二是按期开展园区线路巡视和园区客户走访,及时发现缺陷隐患并落实整改。三是研究制定项目申报审查模版,对投资项目申报、审核要求、审核流程、项目信息公开等进行标准化、模板化管理。
(17)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对项目做好预审,减少业主跑动次数,项目资料齐全后,做好项目的赋码及备案工作。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规划衔接机制的通知》,提出总体要求,明确衔接范围、衔接重点,规范衔接程序,强化实施保障。
(18)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信用广元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大力宣传《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对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经办人员指导和培训,严格落实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布2022年度“信用广元”重点领域诚信红榜543例,综合信用指数连续14个月位列全省第一,成功创建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8.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9)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党组书记定期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机关纪委按季度收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台账,并认真审核把关。
(20)针对“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违纪违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织密制度的笼子,修订《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年度考核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制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3次。三是常态开展廉政教育,参观廉洁和红色教育基地3次,召开廉政警示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42起,观看警示片3部,发廉政提醒函7次,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2次,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1)针对“纪律作风建设不扎实,办事拖沓、‘小马虎’等问题长期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发文办理制度(试行)》,明确拟稿、核稿等环节严把“九个关”,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二是按期通报公文错情,督促提醒科室(直属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推动公文质量提高。三是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领导批示件台账,定期通报办理情况,推动领导签批件按时办理、及时销号。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问题。
(22)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广元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先审批后接待运行机制。二是对填报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杜绝程序倒置。
(23)针对“工作做细做实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发文办理制度》,明确“对上位文件未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原则上不制发配套文件”。二是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研究课题1个,重点解决4个问题,解剖分析正反面案例各1个,力争在高质量建设国省家开发区方面形成一批政策储备。三是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法,制定《2023年度牵头目标绩效指标考评细则》,突出实绩考评。
10.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24)针对“存在未按合同支付维修工程款、大额费用先支付后党组审议等情况”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大额资金支出,必须提前报党组会审议后,再按程序签字审批、支付。二是积极与施工方对接,及时对工程进行结算及审计。
(25)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委机关财务内部牵制制度》等制度机制。二是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支付资料,并举一反三,对机关近3年的支付凭证进行全面清理、完善。
(26)针对“国有资产移交工作效率不高”问题。按照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完成该房屋资产权属登记事宜。
11.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
(27)针对“民生工作关注不够高”问题。一是动态管理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并在官网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增强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二是开展停车收费后评估前期调研,制定《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后评估方案。三是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全市21家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主动清退违规加收电费89.47万元,立案调查4件。四是督促水电气经营企业加大收费项目公示力度,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28)针对“驻村帮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及时轮换调整原驻村队员,重新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组建2个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对照市、区、乡镇三级关于驻村帮扶干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督查,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在物资购置、房屋租赁、保险购买、交通、乡镇工作补贴、慰问等全力保障执行到位。
1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29)针对“2020年7月审计反馈的‘立项审批专家库制度不健全’问题,截至巡察结束尚未研制出台《投资咨询评估专家管理办法》”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市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及时梳理近年政府投资项目,督促项目科室及时对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3.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30)针对“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委务会议事规则》,及时召开委务会议,研究济形势分析、项目投资、“十四五”中期评估等工作。二是及时调整优化委领导分工,并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31)针对“政治思想教育不够深入扎实,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不足”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重点领域人员、新进年轻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思想教育3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对晋升职级人员加强政策宣讲和诚信教育,落实按时退休承诺。
(3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参会人员范围、议事范围、表决人员范围、执行要求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在充分讨论和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后,最终形成会议决定。
1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33)针对“评先评优激励导向有偏差”问题。一是完善《年度考核办法》,设置民主测评、平时考核、综合表现等考核指标,提高平时考核比重,注重个人业绩,杜绝唯票论。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研制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三是制定《2023年度机关评先评优实施办法》,坚持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34)针对“干部培育使用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育,及时申报引进人才计划。二是拓宽年轻干部特别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晋升通道,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对接,采取调任、公开考调等方式,积极化解引进人才晋升难题。
(35)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及时调整一名中共党员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对干部任免审批表记载学历教育时间与毕业证不一致的问题进行重新认定,并完善签字确认手续。
1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严实”问题。
(36)针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报送工作总结报告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全力抓好风险风控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下步工作打算以专节进行表述。二是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定期对机关各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37)针对“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未到联系支部讲党课人员名单,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机关支部工作的督查指导,检查基层党务工作及制度落实情况3次,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依托省、市两级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结合“发改讲坛”抓好党员教育培训。
三、巩固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完成时限不变,持续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按期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三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以建设“学习、服务、廉洁、活力”新型发展改革机关为抓手,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发改系统从严管党治党取得更大进步。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加快构建“1+3+3”现代工业产业发展体系,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265051;电子邮箱:gyfgw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