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4年计划申报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3〕661号)及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4年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我委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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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