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12月印发实施以来已满2年,根据《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规定,需要对《方案》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工作。在后评估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以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后评估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市城区停车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4日制定并公布了《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广府办发〔2021〕21号)。
二、后评估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旨在了解《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完整性和绩效性,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三、公示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5日
四、公众参与方式
1.由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开展问卷调查。
2.下载附件二调查问卷,填写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475027212@qq.com。
主管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3310
第三方机构:广元君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81261891
附件:1.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2.调查问卷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