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殡仪馆服务收费政策》(以下简称《收费政策》)于2020年7月20日开始执行,已执行3年多,根据《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规定,现对《收费政策》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以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工作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推动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和民政部16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要求,本着简化规范项目、明晰服务内涵、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公平竞争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参考成本监审结论,经综合分析研判。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民政局于2020年6月21日公布了《关于规范广元市殡仪馆服务收费的通知》(广发改函〔2021〕53号)、2020年6月24日公布了《关于同意市殡仪馆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通知》(广发改函〔2021〕59号)。
二、后评估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旨在了解《收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完整性和绩效性,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三、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
四、公众参与方式
1.由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开展问卷调查。
2.下载附件二调查问卷,填写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475027212@qq.com。
主管单位: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3310
第三方机构:广元君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81261891。
附件:1.《关于规范广元市殡仪馆服务收费的通知》(广发改函〔2021〕53号)
2.《关于同意市殡仪馆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通知》(广发改函〔2021〕59号)
3.调查问卷表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