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粮食流通统计职责,督促涉粮企业切实履行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近期,市发改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统计职责落实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2016年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市级粮食主管部门复查和省级粮食部门“双随机”抽查三个阶段,时间从8月上旬开始,9月底全面结束。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