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7-11 分享:

市及各县(区)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国资、市场监管、广播电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各级工会、团委、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7月10日至16日,全国低碳日定为7月12日。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办好相关宣传活动,助力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要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坚持节俭、简约、务实办活动。

        三、全国低碳日当天,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举办主场活动,深入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鼓励社会活动实施碳中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我市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有关安排部署,强化部门协作,坚持上下联动,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广元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市级部门要积极做好协同配合,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要丰富宣传形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广、节能降碳知识科普、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附件:广元市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广元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

附件:
关于开展2023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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