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起,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商品房交易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八个方面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对我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正在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无一遗漏,检查到位。在检查进行期间,检查组对于房地产销售企业是否进行明码标价,是否有公示销售价格并通过销售合同上的成交价格、公示价格、备案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对房地产销售企业存在的一些价格不规范行为,以及部分房屋销售价格公示不完全,没有公示成交情况,没有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