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达了我市2017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7.35万亩,其中还林6.55万亩、还草0.8万亩,并转下达我市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2740万元。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将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的,将被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同时,考虑到近年来造林成本、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为进一步调动退耕农民的积极性,国家决定从2017年起,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将从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400元。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农经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