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元市昭化区等18个县(市、区)纳入全省第一批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地区名单。
《通知》要求,试点县(市、区)要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政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和目标任务实现。省级相关部门将根据试点县(市、区)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此次昭化区获批开展试点工作,将有望获得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推动昭化区秸秆综合利用的同时,为全市在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