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联动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1-08 分享:

受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上游气价持续上涨的影响,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购气成本大幅增加。为稳定市场,保障供应,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发文联动调整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决定从2019110日零时起至2019103124时止,我市各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CNG销售价格统一联动上调0.20/立方米,即CNG销售价格由2.90/立方米调整为3.10/立方米。通知要求,各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气源组织,做好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同时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明码标价;各县、区发改物价部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价格执行中的问题,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工作。      

                       (市发发展改革委环境和资源价格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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