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省有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精神,结合广元实际,我委牵头制定了《广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方案》提出8个改革大项和35个改革子项。《方案》的出台将为广元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和美丽、开放、活力、畅达、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低碳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