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于9月6日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27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广发改〔2017〕446号)的通知。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有助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增强守法与诚信意识,从而助推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招投标管理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