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知识问答 | 合同签约时间超过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该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24-07-09 字体: [ ]

问:中标通知书要求中标人接到通知15日内与甲方签合同,双方实际是在第23日签订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双方的签约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如果涉嫌违法,具体违反哪条哪款规定?


答:该合同有效。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均属合法行为。在本项目中,双方的签约行为违反了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Copyright (c)2010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9004036号-1 网站标识码 :5108000024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0185 传真:0839-326310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