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24〕28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二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广元市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八大行动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化行动
(一)科学规划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医疗卫生规划编制和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向城市新区、人口集聚的医疗卫生资源空白区布局医疗机构,适时稳妥推进市中心医院城北分院建设,加快推进第一人民医院三江分院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建设和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苍溪县人民医院、利州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创等升级,将医疗机构安全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等级评审、校验的基本条件。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疗设备配备,严格按医院等级和国家标准设置调整医疗机构编制床位。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依法依规盘活万缘医院。
(二)推进“两个紧密型”建设。县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1—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推进医共体内“八统一”管理,加大人员和服务下沉力度,将青川县打造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山区样板。医共体总医院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集中管理和调剂使用同类事业编制。市本级由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牵头组建2个城市医疗集团,利州区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机构分片区加入,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分别牵头组建康复医学、精神医学两个专科联盟,集团内推进党的建设、组织管理、医疗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药械采供、培训考核“七一体”管理。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内建设处方审核中心、药品配供中心。
二、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三)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市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全力争创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疾控中心创等升级。加快提升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县(区)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设置,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市、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在医疗机构规范设置监测哨点,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组建川陕甘结合部区域重大疫情防控联盟。
(四)强化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分级分类组建紧急医学救援、急性传染病、急性中毒、核与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处置队伍。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完善区域卫生应急联动机制,新建综合医院和重点旅游景区科学规划布局航空医疗救援设施。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设核与辐射应急医学救治基地,提升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血液质量控制和应急用血安全保障。加强市紧急救援平台建设,推动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无缝衔接。
(五)推进医防协同融合。推进“防共体”建设,探索“疾控中心—医院—社区”综合防治模式。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健康管家”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试点推行运动处方和营养处方,强化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分类管理。加强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抓好特殊群体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强化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治理,加强职业病患者保障,规范建设和运行尘肺病康复站,建成一批国、省、市健康企业,建成川陕甘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健康联盟示范区。
三、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六)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品牌建设。推进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品牌医院建设,全力争创国、省区域医疗中心。实施“1246”专科工程,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选择需求量大、外转率高的呼吸、肿瘤等10个专科进行精品打造,力争服务能力进入全省同类专科排名前十。强化质量监管,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市、县(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市级公立医院在川陕甘结合部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七)做强县级医疗服务龙头。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大力推进急诊急救、临床服务、质量管理、资源共享四大中心建设,争取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建立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机制,选派一批医疗骨干到县(区)医院挂职或驻点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下沉。
(八)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能力达标、基层基础设施补短、基层关键设备升级。加强1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使其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成为片区医疗救治、急诊急救、人才培训、技术指导、公共卫生示范中心。提高乡镇卫生院常见病诊治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标准。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允许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点。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定额补助和村医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九)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实施健康惠民“三升四心”工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门诊和出入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加强“无痛医院”建设。深化影像云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主要检查检验项目实现全覆盖。完善省互联网总医院广元分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建设健康广元数据融合应用中心,实现与公安、医保等数据交换共享。加强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市中心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四星智慧医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规范查询、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开展预约门诊、移动支付、床旁结算、远程诊疗、信用就医等便民服务。
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十)发挥好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和中医药强市建设,建成投用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立针灸、骨伤、康复等中医重点(优势)专科集群,打造川陕甘结合部中医临床诊疗、教学培训中心。推动5个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强镇村两级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推广运用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古籍、传统知识和诊疗技术的保护、整理,推动太素脉法、孙氏中医骨伤治疗术等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医学相融互促。深入挖掘国家、省、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打造广元本地中医药学术传承流派。
五、实施人口发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十一)健全生育养育服务体系。深入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出台《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个人所得税抵扣相关政策,制定广元市托育机构服务价格政策。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托幼一体化等多种模式发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十二)大力改善老年健康服务。深入实施银龄健康工程,推进5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建设老年医院,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引导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建设。聚焦失能老年人,拓展“健康敲门行动”,深入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广“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模式。
(十三)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深入实施健康广元行动,开展健康四川高质量发展试验县建设,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倡导“三减三健”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八段锦”“柔力球”等健康体育活动。推动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人员,加强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综合干预。加强健康指标监测评估,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实施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发展行动
(十四)建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实施“专家伴飞”计划,加强与国内知名医院、专家团队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人才引育留用和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激励政策,允许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报”方式引进特殊人才,力争五年内建成国家级院士专家工作室(工作站)5个以上,培育省名(中)医、省卫生健康领军人才等10名以上,引育硕博研究生500名以上。夯实基层卫生人才基石,根据服务人口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骨干配置需求,动态调整卫生人员编制总量,编制不足的采取核定员额方式解决。允许放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招聘条件,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逐步提高大学生村医比例。
(十五)推动医教研协同发展。健全“科卫协同”“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加强临床医学科研能力建设,建强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市级医院科教经费占医院年支出比例提高到2%以上。加强院校合作,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鼓励联合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加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用好国家医疗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基地。
七、实施医院运营管理与产业发展创新行动
(十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建立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监控,多措并举化解公立医院债务风险,将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以内。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十七)发展壮大医药健康产业。聚焦现代中药、生物医药、核医疗、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等领域,完善支持政策,加大企业招引力度,补齐产业链条发展短板,推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中医药种养殖集片规模发展,打造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健康保健拳头产品,支持建设高标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川产道地”种植示范基地,擦亮“中国秦巴中药谷”品牌。加强中药制剂研发,推动院内制剂、经典名方转化为中药新药。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医美经济,做强“健康+”产业。
八、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十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管理和水平核定,出台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市属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和市属公立医院单列薪酬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绩效奖励挂钩,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关键岗位以及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倾斜。
(十九)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完善协商谈判、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配套机制。推进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优化调整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慈善捐赠等补充保障作用。支持国省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DRG权重确定、费用结算等方面予以不高于10%倾斜。加强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结算,探索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总额和支付占比。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督“五统一”的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深化医药领域改革创新。推动药品研发创新和新药应用,鼓励发展药品连锁和药品、器械流通新业态,支持健康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全市健康产业服务配套水平。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探索非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开展集体议价采购,并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衔接。
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党建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卫生健康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只增不减,市本级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激励资金,县(区)参照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先进事迹,让尊医重卫成为社会风尚。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健康广元2030”规划纲要》,完善健康广元监测评价机制,加强进度和效果评估。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严格落实各项健康政策,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