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财政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1-04-01 字体: [ ]

 

   2010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有关要求,现将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和局行政许可科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各部门都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对各部门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与此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应公开内容分解到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广元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广元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了组织、制作、审查、报送以及评价考核等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及时报送和公开政府信息。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公开的理念”,及时公开相关财政政策、涉及民生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情况,定其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总计173条,及时反映了各项财政工作情况。此外,还积极向中国财经报、广元日报社、广元电视台等媒体报送应公开政务信息。四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办的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在局机关一楼显要位置设立了触摸屏将局机关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全面公开;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置了政务公告栏,及时发布当前学习重点。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网、文件、简报、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特别注重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日常工作的督促和促进作用。通过财政业务专网、互联网等与受众的良性互动,通过对群众的投诉处理等情况的公开,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服务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2010年,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应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也需进一步突破。

          

              二Ο一Ο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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